第十九章 怪癖_老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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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怪癖

  曹朝东当时雪茄灭了,曹朝西的手下三哥陆三狗以为大老板要灭栾文化一家,于是心急火燎地出去准备去了,在公司的大门口,碰到了三老板曹朝西,曹朝西要他给几个被砍手指的小偷送钱交医药费,小潘是陆三狗的手下,陆三狗交完钱,顺便去看了一下小潘,对小潘吹牛说:“我们就给你们报仇去,你们放心养伤好了,今晚就要叫卖肉的一家见阎王。”

  陆三狗的意思只不过是安慰一下那个小偷,哪知道,小潘自告奋勇,一定要参加这个行动,陆三狗为了拉拢人心,便答应了,哪知道后面会发生一件谁也想不到的奇事,这是后话,暂时不表。

  曹朝东奇怪地问道:“这个小潘啊,不是得了神经病,关在精神病医院吗?怎么啦?他逃出来了?”

  曹朝南稳定了一下情绪,说道:“可不是吗,当时我就问:‘你怎么进来的?想干什么?’小潘嘿嘿嘿笑道:‘跟你进来的,顺便拿点钱花花。’那个小潘根本不怕我,我知道他是胡说八道的,可是拿他也没有办法。我们一共就四个人进保险库的,虽然我感觉有人跟着,可是根本就看不到什么人,他怎么会跟进来的呢?难道会隐身不成?我也不管这么多了,命令保安将他逮起来再说,两个保安正要动手,忽然看到那个小潘居然掏出一把杀猪刀,一把磨刀棒,他左手握刀右手拿着磨刀棒,嚓嚓嚓磨了几下,就跟卖肉的屠夫动作一样,也没见他怎么运动,就把两个保安捅翻在地,大嫂当时就吓晕了,我也来不及反抗,头上就给磨刀棒打了一下,一阵钻心的疼痛,也晕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那个该死的小潘已经走了,保险库里给翻得一塌糊涂……”曹朝南伸头给老大看他头上的伤口。

  曹朝东根本没心思看他什么伤口,焦急地问:“到底丢了多少东西?里面重要的资料还有没有?”

  曹朝南狠狠地说:“金条现金肯定没有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拿走的,其他的我也没有仔细看,不过应该没有丢,他一个小偷,要那些资料干什么?当时我们锁好门就出来向你汇报了。这个该死小潘,逮到他要将他碎尸万段。”

  曹朝东居然松了口气,只要这些重要的资料没有被偷,他就放心了,钱早晚还能挣回来的。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考虑另外设一个保险库,专门用来安放这些要命的文件。

  曹朝东和曹朝南正说着话,忽然听曹朝风惊恐地叫道:“臭……臭乞丐!”

  两人大吃一惊,转头朝曹朝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见老驼坐在窗户上,手里还拿着半只鸡腿,正吃得津津有味。曹朝东不明白这个乞丐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一点也没有觉察到,虽然曹朝东知道有老驼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可心里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曹朝南没有吃过老驼的苦头,很嚣张地说:“就你这个臭乞丐?居然把这里搞得乌烟瘴*犬不宁?当心我一巴掌抽死你!你......”

  “住嘴!”曹朝东喝住了他,怕他还有难听的话,弄得这个乞丐生气,对他兄弟不利。

  曹朝南不解地问:“大哥,不知道你怕什么?我们这里有这么……这么……”他本来说有这么多人,还怕他一个臭乞丐?忽然看到他的三弟,下面的话硬生生的说不出来,要说狠,他们家的老三最狠了,要说厉害,他们家的老四最厉害了,现在最狠最厉害的都疯了,一个还在这里光着身子,一个还躺在医院里治疗,他有什么资格说大话呢?这个时候,他明白了他大哥还是比他聪明。

  老驼吃完最后一口鸡肉,扔了骨头,正要往自己的身上擦一擦,忽然觉得自己身体飘到曹朝南的前面,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用脏兮兮的油手抓住了曹朝南的胸口,曹朝南本来就防备着老驼,看他伸手向自己抓过来,心里想避开的,可就象中了邪一样,竟然没有躲开,鼻中闻到一股臭味,差一点就要吐出来,他平常养尊处优,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吓得脸色煞白,刚才的嚣张气焰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曹朝东喝道:“住手,不要再伤害我兄弟了,你是谁?我们跟你无冤无仇的,为什么三番四次地要害我们?”他毕竟是大哥,比较沉得住气,虽然在情急之下,竟然还开口责问。

  老驼转过头,象看怪物一样看着曹朝东,冷冷地说:“你们干了多少缺德事,你都忘记了?你们杀人放火的事干得还少吗?我们的冤仇以后你肯定会知道的,暂时你给我闭嘴,我要问他几个问题。”

  曹朝东听到“以后”两个字,就想听到大赦的信号,他的心里有点放心了,起码今天这个乞丐不会要他们的命。但他就是想不起什么时候得罪过这种乞丐的,在他的印象中,他们兄弟高高在上,连见乞丐的机会几乎都没有的,怎么可能会跟他有深仇大恨呢?他越发相信那乞丐是受人指使的了,可是在这个城里,他想不起来还有谁敢和自己作对。

  但听老驼问曹朝南:“刚才你说那个什么叫小潘的手里拿着杀猪刀跟磨刀棒?我没有听错吧?”

  曹朝南本来是不屑老驼这种乞丐的,根本不想回答他这种人的问题,他连那种趾高气扬的暴发户都看不起,怎么会看得起这个臭乞丐呢?可是他现在不得不点了点头,巴不得快点离这个乞丐远一点,那个臭味,他实在是闻不来,他估计以后三天会吃不下饭了。老驼慢慢松开了手,若有所思地想着什么,曹朝南乘此机会快速度往后退了几步,看看胸口留下的那个油腻腻的手爪印,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老驼听自己嘴巴里自言自语地说:“难道是栾文化?不可能啊,他怎么会……”

  老驼心里也一动,根据刚才那个曹朝南的描述,那个人的动作几乎跟栾文化一模一样,可是他明明说那个人是叫小潘,怎么一回事呢?这时,老驼听到曹朝南的说话声:“大哥,那金拳银脚不是要找高手比武吗?我去叫他们上来见识见识……”他装作跟他大哥说悄悄话,其实声音很响,就怕老驼听不到。

  老驼不知道胡小芹下一步要干什么,这几天发生这么多的事,老驼知道了胡小芹的法力高强,从一开始的担心害怕,到现在泰然面对,以前,他还担心胡小芹离开他身体之后,自己从一个武功高强的乞丐英雄,到一个不被人家瞩目的普通乞丐,能不能平稳的过度过来,还有他以后还能不能再呆在这个城里,现在经过这么多事,他好像已经想通了,他觉得幸好自己是个乞丐,无牵无挂的,在这个城里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质量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两样的,乞丐的生活质量只不过是吃饱饭,睡好觉,在哪里不是一个样呢?

  老驼说:“他们要比,那就下去比比呗。”

  这句话是老驼自己说的,因为他觉得身体里的胡小芹可能还在想什么事情,好像对曹朝南的话没有反应,于是他先回答了,这样一方面他要看看胡小芹的反应,另一方面可以长长自己的威风。其实人都是这样的,老驼是一个与世无争的,被人看不起的乞丐,自从威风了几次后,心里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不管是个什么样子的人,骨子里都有一种当英雄的梦想,老驼以前连想都是不敢想的,现在不是光想想,而是真的有资格了,虽然这是胡小芹在利用他的身体而已,但是,人家看到的是他,而不是胡小芹,到这个时候,老驼几乎已经默认了胡小芹在他身体里干的一切,虽然有时候有点意见,但是有意见又有什么关系呢?

  曹朝东和曹朝南巴不得老驼跟他们去下面的大厅,听老驼说下去比比,马上就动身往外面走,老驼就跟了出去了,后面传来曹朝风的叫声:“大哥,二哥,我怎么办?”

  曹朝东没好气地回答:“你好好地呆着。”

  金拳银脚坐在一个角落里,一人一杯地喝着酒,两人看上去越发的醉了,众人远远的看着他们,嘴里发出窃窃私语,大家以前也见过爱喝酒的酒鬼,可是没有见过这样喝酒的,两人都盯着对方的酒杯,对方一口自己也一口,对方干了自己也干了,对方夹什么菜自己也吃什么菜,可笑的是盘子里就一粒花生了,两人居然掰了开,一人吃半颗。

  就在这时,金手含混不清地说:“对手。”银脚也是含混不清地说:“来了。”

  “对手来了。”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可是两人也要一人说一半,虽然听起来是一个人说的,可是毕竟有一点故弄玄虚的感觉。其实两人倒不是真的想故弄玄虚,他们本来是一对亲兄弟,小时候家里穷,又不懂事,常常为了吃多吃少打得头破血流,后来他们的父母每样东西都给他们平均分好,这样渐渐养成了习惯,到最后连说话都是一人两字,如果那一个这一句话里多说了两字,另一个肯定要在下面一句补上,绝对不会吃半点亏。这样也有好处,他们练武时都很勤奋,就怕功夫不如对方而吃亏,终于两人都成了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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