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楼月_长安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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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月

  第五十二章西楼月

  霍侯爷喜欢坐屋顶那是出了名的。

  长安城的城墙太高,长安城的楼阙太多,他喜欢空旷天地,长风繁星,见不得眼前有墙壁遮挡。

  今晚两人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绿阶跟他说起,待月阁的屋顶也可以上去的时候,他感到惊讶:“那是府中最高的楼屋,怎么能上去呢?”壁虎游墙他倒是勉强可以上去,但那也太丑了吧?

  绿阶撇他一眼,他可以藐视她的人格,岂能藐视她的专业?她数年来都是在这个府中来去兜转,她拉起他的手:“侯爷你过来,真能爬上去。”

  于是两个人带上酒具,往待月阁而来,果然找到了一个花隔子木窗棂,恰巧可以攀援上屋顶。于是掠裙撩裳,翻墙上屋,爬到冠军侯府至高点,只觉得满身风生袂起,仿佛欲化作仙人乘风归去。

  “真是好地方!”霍去病望着天空最深蓝神秘的地方,还有那灿若明珠的大星,好似夜晚无数明灯在照彻长夜。

  也漠虽然积雪还未化去,长安的季节已经接近了小阳春。

  人们都脱去了厚厚的皮毛冬装,夜晚走在府中略有寒意,但不彻骨透凉了。

  绿阶也脱掉了冬日繁重的袄衣,只穿着一身白色丝制薄袄襦裙,上面以粉红色晕染出淡淡的碎瓣芙蓉,站在风中,飘渺得似要握不住一般。霍去病连忙将她拉下来,坐定在屋脊上:“冷不冷?”

  “不冷。”

  “在这里再陪我喝一点。”

  “好。”

  霍去病本醉翁之意不在酒,今日乃是他自己决定的与绿阶重拾闺房之好的正日子。

  本想将绿阶灌醉,再打包回自己的房间。

  毕竟两个人相敬如宾、秋毫无犯了这么许久,忽然来一句:霍爷要开荤了……总归不那么有情调。

  可是,世上有一种女子,体内不知有什么成分,可以饮酒如水,千杯不醉。霍去病很不幸就遇上了这种女子。怎么灌,绿阶也是神色不动地一饮而尽,比他还干脆利落。

  于是只能乘着酒兴海阔天空地胡聊吧。

  夜半三更爬到待月阁上去发酒疯,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做出来的。

  他们两个是欲仙欲醉,如飘如举了,将整个霍府家人们担心得老汗直流。

  他们恨不能绿阶没有嫁给霍去病,恨不得霍去病还没有讨老婆——那时候侯爷总是不回家,大家何等清闲?现在侯爷成天在冠军侯府里呆着,不干点危险事情他又不甘心,若侯爷从待月阁上一个倒栽葱……

  当然不会,待月阁的屋顶上宽敞得很。

  霍去病在屋脊上来回踱了数步,道:“喝一种酒寡淡无味,我们不如多找几种酒来喝?”几种酒混吃最容易醉,绿阶的酒量挑起了他的好胜心,他忘记了今晚的“正经事”,开始发出挑战了。

  绿阶哪有不同意的?她有点为难,“可是,下去拿酒吗?”爬上爬下多不方便?

  “不必。”霍去病冲着院子里喊:“李肇,扔一根绳子上来,让明月将酒窖中的酒各选一品,给我吊上来。”

  大家都习惯了他拆天的毛病,很快就有人满足了他的要求。

  不一会儿,屋脊神兽的青灰石狻猊、青灰石斗牛、青灰石獬豸、青灰石凤、青灰石押鱼之间,都端端正正嵌摆放好了各类酒瓶。这些酒都是绿阶收拾的,自然比霍去病要熟悉一些,拿起第一瓶——很不幸,第一瓶就卡在了青灰石的屋脊神兽之中了,于是男主人气度宏伟地走过来,将酒瓶稳稳拿出来:“喝醉了吧,连壶酒都拿不出来。”

  其实他们两个人中间,醉得比较厉害的估计是霍去病。

  两个人将酒瓶打开,各人一只小酒爵,绿阶为彼此各倒一爵。

  “第一壶就不好,”绿阶说,“这是旨酒。”她最近杂收旁学的,栾大人又是个酒色之徒,所以知道这个旨酒又名“绿蚁”,夏禹曾因其味甘而恶之,说它引人沉溺于酒色,将引来亡国之祸。

  “那要看什么人饮。”霍去病将那酒放在自己膝上,“河西二战的时候,皇上赐下的就是这个酒。”皇上在他的心目中可是从古到今第一位的明君圣主,他饮得的酒,霍去病自然也饮得。

  两人一倾而尽。

  绿阶为彼此再倒一爵,放着慢慢品尝。

  不能再喝了……霍侯爷是个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昏头的男人,看来今晚以酒为媒是不成功了。也没关系,反正她是他自己的人,顶多直接开口而已。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锦盒:先给礼物,再把她勾搭上床榻。

  “今日在姨母处见这个很好,问她要了。”一把塞入绿阶的手心,继续拿着酒爵慢慢晃那酱红的琼液。

  礼物?绿阶没想到居然自己还有礼物拿?

  她微笑着先瞄他一眼,其实,他已经给过她很好很好的礼物了。红阙的那封帛信,是她今生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她一直后悔自己太粗心,让那帕子烧了半边,现在已经设法寻了同样质地的丝线将那帕子重新补了经维,又用墨线重新描了红阙画的图,虽然不是很像,可也非常令她满足了。

  他塞到她手中的这个锦盒一看便知道是宫中之物,她将搭扣轻轻打开,一道柔和的光芒从匣子中流泻出来……

  “哇!”绿阶失声而叫。

  霍去病故作淡然:“怎么样?”

  这也太奢侈了!

  绿阶看着盒子里那风华夺目的宝物——这是一颗硕大的珍珠,足有小鸽蛋那么大,通身浑圆没有任何瑕疵,在月色下泛出淡淡的洁白柔光,美轮美奂,简直不是凡间之物。

  霍去病说:“我看你总是戴珍珠,可是成色不怎样。这一颗你看看能镶成什么戴?”

  绿阶含笑捧着那珍珠,侯爷送的当然非常贵重。只是汉代女子的发型比较简单,没有太多的发髻式样,除了重大场合,也不适合戴这么大的珠宝。

  不过,她最明白他的为人。侯爷这个人从不在这种女子佩饰上动心思,这颗珍珠如此名贵,虽然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信手拈来,她自然能够想见,他为了讨这颗珍珠肯定花了不少心思的。

  现在,若贸然跟侯爷说这珍珠太大做不成首饰,会令他失落难过的。她怎能辜负他的一番美意?

  绿阶捧起那颗珍珠:“侯爷,妾身确实喜欢珍珠,但不是拿着它镶首饰的。”

  “嗯?”

  “珍珠本来只是一颗泥沙,抛在荒野也没人要。偶然落入了珍珠蚌,珍珠蚌就会珠泪长流,年复一年地容纳它,最后才有这样的珍珠。”绿阶将那珍珠举到空中,连天上的新月群星都因它的光彩而失色,“如果没有人发现,它会安安心心藏在海底一百年一千年;只等有缘人从深海中将它取出,毋须雕琢就能够光华盖世。”

  那珠辉借着月光将她的面容照得透明:“妾身就喜欢它的天然去雕饰。”

  霍去病听懂了,仍然轻轻晃荡着酒爵,笑道:“你既然喜欢这样,那便这样收着吧。”

  绿阶继续欣赏着那珍珠,霍去病问:“这旨酒太腻了,喝了口干。有清淡一些的吗?”

  绿阶低下头,看了一下:“有,酾酒。”她倒给他,笑道:“伐木于阪,酾酒有衍。笾豆有践,兄弟无远。”霍去病眼光一转:“你什么时候学《诗经》了?”绿阶想起那首《关鸠》的“淫诗”,酒气涨上脸面:“是罗昭大人给妾身看的。”

  《诗经》所含也非仅仅是情歌,更多的是上古诗歌时代的人物风情,市井生活。所以,绿阶最近看得正觉有趣,便随口说了两句。

  霍去病乃是皇上亲授的弟子,这等儒家经典自然也是熟知的,虽然不是很感兴趣,顺着她的话句还是颇能背出几句,他来了兴致,拿起筷子击打着面前的木制酒瓶,唱道:“……有酒湑我,无酒酤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湑矣……”

  他以筷为鼓槌,在待月阁的高顶上放纵高歌,坎坎而鼓,蹲蹲而舞,欢乐欣畅溢于言表。他已经喝了不少酒,一双眼睛映着三月初一的皎皎新月,宛如落落一片春水。

  绿阶随着他一起在屋脊的青灰石神兽上打节拍,看他醉态微醺的模样,也笑得一潭秋泓波光潋滟。

  歌声已毕,缭梁不去。

  一颗明珠,两点醉心,风好,月好,人好,此情甚好!

  他们各自将爵中清澈晶莹的酾酒一饮而尽。

  “侯爷,你弹个曲子吧。”绿阶被他唱得正上兴头,面对着这三月好时光,还不想乖乖下楼去。

  “琴?”霍去病微微蹙起眉峰,从她待产起到如今,他已经三个多月没逼着她学琴练字了。他冷眼觑着,发现绿阶没了他的催逼,自己也好似很不用功。从来没见过她一个人摸摸琴弦,弹弄弹弄曲子什么的。

  所以,霍去病对教会绿阶学琴的这个事情一直很惦记。于是站起来对着下面喊:“给我把怡舍中的‘徽月琴’拿上来。”

  明月和皓珠站在楼下互相看看:是不是该去找根铁柱将待月阁加固一下,瞧这情形,侯爷是打算将家什都搬到待月阁的屋脊上去了。

  不一会儿,霍侯爷的“徽月”琴便被他吊到了楼顶上。

  古琴到手,霍去病拂一下衣袖:“你的《淇奥》练习得如何了?”

  “……”

  绿阶几乎昏倒:这么浪漫的时刻,他头脑冷静地来拷问她的功课了。因他逼迫她学习的方式太过强硬,绿阶现在对学习这些东西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今夜也是喝了酒昏了头方才提出要听他弹琴的主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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