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跃马枫叶城_我只想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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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跃马枫叶城

  枫叶城的建立不过五百多年,与动辄千年的大陆历史相比,称的上一句年轻。

  艾伯塔家族把行省的首府,从红水关搬到这个地方来,看重的就是它的地理环境。

  三面环山挡住了一部分寒冷的空气,让枫叶城的气候相比于其他城市,要温暖许多。

  两条大河纵横交错,汇聚在城市南面的蓝龙湖内,也让冰期外的交通极为便利。

  不论是到红水关还是坦丁堡,这里的距离都差不多。

  作为省府,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了。

  枫叶城的名字,则来自城市周围的大片枫树林。

  胖子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腿部的肌肉轻微颤抖着。

  它太累了,驮着这个家伙,就算是不冲锋,对体力也是一种极为严峻的考验。

  好在,受难的日子可以结束了,枫叶城那青砖堆砌的高大城墙,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城墙上立着的,是专属于北境的亲王旗。

  早在胖子入城前,艾菲特他们就派快马通知了城里。

  不怎么开心的民众,被士兵驱赶到街边,有气无力的欢迎着这位异国亲王。

  胖子轻扯马缰,战马在街头停下脚步。

  环顾四周,街头的民众既有锦衣华服的贵族,也有粗布麻衣的平民。

  不论是哪种人,眼神中大多都是空虚和麻木。

  作为艾伯塔的行省,这座城市最高峰时有八十多万人生活,那时的他们眼睛里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

  可这一切从红水关被破后就变了,先是寒月人,又是西岚人,枫叶城被轮流占领。

  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自然谈不上安居乐业。

  八十多万人口三年时间,锐减到了三十万,能走的都走了,城市中再也看不到昔日的繁华景象,一片寂寥。

  “欢迎亲王殿下!!”

  一声高亢的欢呼声过后,五颜六色的花瓣从天空飘落,带着浓郁的芳香让大家以为回到了夏天。

  胖子伸手抓住一片花瓣,轻笑一声后又松开。

  冬天没有鲜花,这人用干枯的树叶,染上颜色,泡上香水,代替鲜花撒向街头的胖子。

  虽然他穿着平民的衣服,可胖子还是一眼看出了这家伙的成分。

  平民可用不起香水,这一篮子树叶成本价最少也要两百朗格。

  “天气挺冷的,大家都散了吧。”

  胖子虽然喜欢装逼,却不喜欢这一种。

  市民被强押着走上街头,能说明什么,自己特别残暴?还是好大喜功?

  艾菲特和艾格波特面面相觑,一脸尴尬。

  欢迎亲王进城这件事,是他俩人安排的,现在看这马屁好像拍到了马腿上,亲王殿下并不开心。

  艾菲特硬着头皮来到胖子身边:“亲王殿下,这是民众的一番热情,让大家散了,不太好吧……”

  “散了!”胖子眉头一皱,语气有些冷硬。

  当街批评手下,他总觉着这事不太好,大家都是有自尊的成年人,做的不对私下里说就好了。

  最近胖子正在学着怎么做一名亲王,上面哪一条就是他总结出来的道理。

  不过,有的时候真忍不住想指着这帮蠢蛋的鼻子骂啊!

  “是。”

  艾菲特见他生气了不敢再劝,立即对身边的士兵吩咐了下去。

  对于这位异国亲王,枫叶城的民众感兴趣的不多。

  少顷,街头上的民众消散,这座城市恢复了萧条的模样。

  大街上只留下小猫两三只,躲在角落里,好奇的打量着胖子。

  “军旗矗立的地方,就是我们自己的领地,领地上的子民即是我们自己的子民,以前怎么样我不管,往后军队进城,一律不许骚扰地方上的民众。”

  胖子说完拍马缓缓前行。

  艾菲特等人低头称是,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对胖子这个异类冲击最大的就是三观不同。

  学习做亲王的那段时间,他连上厕所都有八个人伺候。

  打灯笼的,熏香的,就连屁股都有人给他擦。

  这种聚集民众欢迎亲王入城的,不论在民众看来,还是在西岚这边的贵族看来,都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反而他这个被欢迎的主人,满身不自在。

  几道身影随着大街上的民众,一同消失在街头,片刻又出现在一处废弃的民宅里。

  他们有着同样消瘦的脸庞,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脸色蜡黄。

  “今天算这个胖子命好,再往前走几步,我手里的钢弩,必要他的小命!”

  其中一个男人懊恼的把背后的木匣拍在桌子上,一不小心碰触到了木匣上的机关,铜锁打开,里面存放着一把纯钢制成的弓弩。

  “杜宾,只要有耐心,机会总会有的。”为首的中年人安慰道。

  “首领,咱们时间不够,鸽派的人一旦知道咱们要刺杀北境亲王,肯定会派人阻止的。”

  杜宾的话也正是首领担心的问题。

  两年前的加大略。

  奸商把面包卖到三个朗格一个,让民众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怒,在‘殉道者’的带领下,走上街头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那天晚上,民众们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团结就是力量,虽然‘殉道者’被该死的北境亲王杀害,却成功在大批劳苦大众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

  无归者这个组织正式成立,组织提出一句口号:土地是属于所有人民的,所有劳苦大众联合起来,从贵族老爷手里夺回我们自己的土地。

  这句话如同幽灵一般,在民众中传播。

  他们可以掀翻压在人民头上两千年的贵族老爷吗?

  “能!”

  组织的人肯定的答复他们,并且拿出‘殉道者’在加大略的行动做证明。

  于是为了吃的,为了耕地,这些因为战火失去家园的民众,纷纷投入了无归者的怀抱。

  组织日益扩大,人数很快就突破了十万。

  第二任‘殉道者’马克里奥,在加大略发动了起义。

  结局非常惨烈。

  当时的加大略,全部都是百战精英,这些手无寸铁的泥腿子,在城防军的屠戮下,一个晚上都没坚持过去。

  十万起义军,用鲜血染红了加大略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幸运的是,无归者高层的康尔斯基,因为吃了腐败的食物,拉了一晚上肚子,错过了这次起义,也成功存活了下来。

  带着无归者的理念,他当仁不让的成为了第三任‘殉道者’,没有让这个组织如烟花般转瞬而逝。

  他吸取了第一和第二任的教训,知道现在实力不够,揭竿而起只能成为炮灰,于是在难民中潜伏了下来,暗中传播无归者的理论。

  难民们太苦了,这套理论又极具蛊惑性,很快无归者再次发展壮大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他们都在地下潜伏者,静静的等待着时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个组织壮大了,自然会出现不同的声音。

  以康尔斯基为代表的鸽派,提倡壮大自己,静待时机。

  另外一拨人则认为,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与其静待时机到来,不如主动出击,制造乱局。

  这一派的人,被称为鹰派。

  这几人就是鹰派的代表,首领霍姆格伦,是一名落魄的艺术家,激进中不缺沉稳,深得鹰派大佬的赏识。

  他提出一个观点,现在的北境不够乱,全是因为亲王艾克斯还活着,只要他死掉,不止北境,整个神恩大陆都会跟着乱起来。

  到时候无归者刚好可以趁乱崛起,把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

  鹰派大佬仔细研究过后,觉着这是一个好主意,就派霍姆格伦带领着一队人马,来到枫叶城准备找机会行刺。

  原本的计划是杜宾藏在人群中,等到胖子路过,拿出钢弩对他射击。

  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没到杜宾面前,就命人驱散了人群,让几人的计划直接落空。

  而鸽派人多势重,一旦知道他们如此激进的计划,必定会派人阻止,他们的行动必须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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