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带血的玫瑰_我只想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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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带血的玫瑰

  菲亚明戈躺在那张专属于她的沉香木大床上。

  天鹅绒填充的被子,轻若无物,遮住女孩无瑕的身体。

  她睁大眼睛,茫然的看着天花板。

  上面有三百年前,翻修这栋建筑时留下的精美壁画。

  画的是天下第一雄关,红水关的战争。

  身体比红水关还高的魔兽,咆哮着对屹立了千年的城墙发起攻击。

  天空坠落的流星雨,如同末世降临。

  那一战之前,艾伯塔家族是这片土地的王者。

  那一战之后,家族精英消耗殆尽,只留下他们这一支旁系血脉得以残存。

  艾伯塔的先辈,付出了无数年的努力,才重新得到了他们的领地。

  重振祖先荣光,是融在血脉中的执念。

  昨晚发生的事情,让她心头有一些沉重。

  为了这个家族,她付出了一切。

  希望,那个人不会让她失望吧。

  喘息声、呻吟声、以及那巅峰时刻的嘶吼声,还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天还未亮,胖子就穿上湿漉漉的衣服离开,留下了一夜未眠的女孩。

  房间外的喧嚣打断了她纷杂的思绪。

  管家的吼声,仆人们的脚步声。

  厨娘往锅里倾倒着山泉水,贴身侍女站在门外,正跟同伴窃窃私语,不时传来一声银铃般的笑声。

  不远处的湖边,德旺斯家的小儿子,在遛他那匹宝马。马蹄铁和青石地板碰撞,发出清脆的哒哒声。

  一切的一切告诉她,太阳即将升起,新的一天开始了。

  “唔……”

  身体传来的不适,让她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胖子就像红水关外的那头魔兽,轻而易举的把城墙摧毁,在她身体内肆意践踏。

  起床穿衣,把留下欢爱痕迹的床单收走,要不然侍女会发现端倪。

  她不知道身边有没有别人留下的耳目,必须要做到万无一失。

  这段关系,暂时不能让更多的人发现。

  “铛铛铛……”去往露台的门被人敲响,转过头,只见胖子手里拿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在露台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你怎么回来了!”

  天已经蒙蒙亮,他在那里很轻易就会被人发现。

  菲亚明戈赶紧打开玻璃门,让他进来。

  胖子把手中的玫瑰花递给她:“走在路上,突然看到送花的马车,突然就想买来送你。”

  “呃……谢谢。”菲亚明戈轻探柔荑,接过鲜花。

  “哈哈,天马上就亮了,我得走啦。”

  他揽住女孩的腰,在她额头上轻轻的一吻,然后念动冗长的咒语,消失在了房间里。

  菲亚明戈看着自己手上的玫瑰花,没有任何的包装,十一支鲜艳的玫瑰花,被路边捡来的野草,随意的扎成一束。

  娇嫩的花瓣上,带着清晨的露珠,花枝上的尖刺也没有去除干净。

  斑驳的血迹,出现在她视线里。

  可以想象,采摘这支鲜花的时候,那人应该非常着急。

  这个时间,还有玫瑰花的,应该只有雷克顿家族的玫瑰庄园了吧。

  而他作为爱花之人,怎么可能往外卖,一定是这个小贼去偷的。

  把鲜花放在鼻子下轻嗅,沁人心脾的花香,把身体的疲劳一扫而光。

  原本沉重的心情,豁然开朗,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

  ……

  笼罩在庄园中的雾气,就像是兑了水的牛奶,氤氲的萦绕着。

  借助晨雾的掩护,胖子一番辗转腾挪,有惊无险的来到了大街上。

  火红的太阳跃出地面,驱散了笼罩在城市上空的薄雾,露出了这座城市的真容。

  艾斯普利斯的建筑,和西岚迥然不同。

  西岚的建筑,高大雄壮,多采用巨大的花岗岩建成。

  而这里的建筑多姿多彩,高大雄壮有之,小巧玲珑也有之。

  最好的建筑材料,自然就是一块块标准制成的青砖。

  走在碎石铺成的古老长街,少男少女欢快的打闹,通宵买醉的酒鬼斜斜的倚靠在街边,早起上工的工人,手里拿着面包边走边吃。

  小巷里,风尘气息浓厚的女人,送走最后一批恩客,对正在巡逻的士兵抛了个眉眼。

  这是一座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如果让胖子选一个地方定居,他肯定选这里。

  只不过现在的他,像一只躲在下水道里的老鼠,狼狈不堪的寻找着,逃离这座城市的路径。

  为了防止自己被认出来,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他在脸上蒙了一块布,加上一双飘忽不定的眼睛,怎么看都不像好人。

  与他擦肩而过的行人,纷纷捂住了自己的钱包。

  ‘巨人早餐店’在艾斯普利斯小有名气,不仅因为它家的馅饼味道好吃用料足,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老板娘是一个身高三米五的巨人。

  亚人在人类社会中,会受到各个方面的排挤,迫害亚人的法律,一直到两百年前才停止。

  可根深蒂固的仇视,早已经融入了每个人的骨子里,即便废除了法律,对于他们的仇视依旧没有丝毫减弱。

  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打拼出一片天地来,早餐店的老板娘必然有过人之处。

  “阿法拉新研究的馅饼,两枚朗格一张,如果能吃完十张,分文不取。”

  离着老远,就听到老板娘扯着个大嗓门在大声吆喝。

  普通人类男性,只能到她腰部。

  不时有人跟她开玩笑,说抬头要喝妹汁,被老板娘簸箕般大小的巴掌乎在脑门上,打了个趔趄。

  客人也不恼,笑笑就找个地方坐下。

  因为她的小店里,立着两把两米长,三十厘米宽的‘短剑’。是的,在她手上,这样的武器只能称之为短剑。

  武器上缠绕着金色丝带,点缀着碧绿的猫眼石。

  这是耀阳竞技场的标志,只有在耀阳竞技场取得前十名的角斗士,才有资格在武器上佩戴。

  这也是她在艾斯普利斯能立足的根本,对于角斗士,这座城市有一种天然的宽容。

  “来啦,要不要尝尝我新研究的配方?”

  阿法拉看到胖子,木桶大小的脑袋上,挤出来一个笑容。

  这段时间,胖子每天都来这里吃早餐,早就跟她混熟了。

  “来十张。”胖子豪爽的叫到。

  “小心撑死你!”

  阿法拉给他端来一筐饼,顺便送了一盆汤。

  胖子埋头苦干,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他滴水未进……嗯,不能算口水。

  “唉你听说了么,索纳塔放出话来,不想跟西岚那个肥猪打。”来吃早餐的客人,一脸八卦的对身边的朋友说道。

  这是胖子选择这个地方的重要原因,阿法拉身为曾经的耀阳竞技场高手,对底层的角斗士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毕竟,其他能打上耀阳竞技场的人,可不会出来卖早餐。

  他们在这里汇聚,消息比其他的地方要灵通。

  “怎么回事,难道他怕了那个肥猪不成?”同伴放下肉饼,诧异的问道。

  “应该不是,索纳塔的外号可是【狂剑】,他那性格面对阿法拉大姐头都敢叫板,怎么可能怕了那个肥猪。”

  “拉倒吧,叫板个屁啊,那次他被阿法拉差点打出屎来。”

  “呵呵,这不正好说明这人脑子不太灵光么,要不然怎么可能敢招惹阿法拉。”

  “对啊,那他为啥不跟西岚肥猪打?”

  就在这时,一个长发及腰的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开口说道:“因为我想尝尝公主的滋味。”

  胖子转过头看向他,听这意思,他应该就是索纳塔喽。

  索纳塔跟他们解释说:“理查殿下只给了肥猪一个月的时间,而咱们的决定期限有十天。我只需要等到第九天再答应他的挑战,把时间再延后一星期,他就得在我身上耗费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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